索 引 号: | 012981088/2024-7919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药品化妆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捕鱼大咖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10-1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捕鱼大咖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药品安全;网络销售;集中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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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鱼大咖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
为贯彻省药监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行动工作精神,为加大集中治理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保质保量完成集中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查收省“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和报告系统”报告信息
药械和化妆品监管科应按照省“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和报告系统”操作要求,及时接收和查看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报告的信息(含首次报告及变更事项报告)。
二、抓紧完成药品网售企业全覆盖检查
目前,我区报告的药品网售企业共178家,各相关单位要把握好工作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时序进度要求, 全力推进检查任务落实,保质保量完成监管覆盖率指标。
三、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零售配送抽查检查
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药品网络零售配送抽查检查。各相关单位要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6》要求,指导督促药品网络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药品零售配送“最后一公里 ”的质量管理,保障零售配送环节药品质量安全。
具体要求
(一)检查要点。见附件。
(二)任务要求。对药品网络零售配送的抽查检查应通 过“南京药械经营监管系统 ”执行,市局已在系统中制定了 “2024年药品网络零售配送抽查 ”任务。检查时,应详细填 写检查内容,并拍照录入附件材料,对委托配送的药品零售 企业,应注明受托企业(快递或三方平台)名称。
(三)检查指标。分别选取辖区内从事B2C(含单体药店及零售连锁企业的网售仓前店)和O2O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至少各2家开展监督检查。
四、有关要求
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行动是本年度国家局、省局
在药品经营监管方面的重大工作部署。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把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作为年度药品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捕鱼大咖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10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