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81088/2023-8053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决定 |
发布机构: | 捕鱼大咖 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6-1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
文 号: | 秦政规〔2023〕2号 | 关 键 词: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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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南京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宁政发〔2011〕290号)等文件要求,区政府对本级政府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区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1、决定予以保留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已明确有效期的,按有效期执行;没有明确有效期的,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继续有效5年。在有效期内,上位依据发生调整的,按上位依据执行,由起草部门依照调整后的上位依据,及时向区政府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有效期满需继续实施的,按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2、对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予以废止(失效)。决定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3、决定予以修改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相关责任单位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订工作,并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理。到期没有完成修订工作的,自动失效。修订期间,与上位依据不一致的条款按上位依据执行。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1、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予以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捕鱼大咖-捕鱼大咖官网
2023年6月9日
附件1
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标题 |
1 | 秦政规〔2018〕3号 | 捕鱼大咖 扶持“江苏网络文学谷”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
2 | 秦政规〔2020〕1号 | 捕鱼大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 |
3 | 秦政规〔2020〕2号 | 捕鱼大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的实施细则 |
4 | 秦政规〔2021〕1 号 | 捕鱼大咖 推进古民居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 |
5 | 秦政规〔2023〕1号 | 捕鱼大咖 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 |
附件2
予以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标题 |
1 | 秦政规字〔2015〕1号 | 捕鱼大咖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
2 | 秦政规字〔2015〕2号 | 夫子庙秦淮风光带容貌管理规定 |
3 | 秦政规字〔2015〕2号 | 夫子庙秦淮风光带特色街区店招店牌设置规范 |
4 | 秦政规字〔2015〕2号 | 夫子庙秦淮风光带特色街区功能布局和业态管理规定 |
5 | 秦政规〔2016〕1号 | 捕鱼大咖 残疾居民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 |
6 | 秦政规〔2017〕1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
7 | 秦政规〔2017〕2号 | 关于加强捕鱼大咖 区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 |
8 | 秦政规〔2017〕3号 | 捕鱼大咖 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 |
9 | 秦政规〔2017〕5号 | 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细则 |
10 | 秦政规〔2017〕7号 | 捕鱼大咖 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实施办法 |
11 | 秦政规〔2018〕4号 | 捕鱼大咖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绩效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
12 | 秦政规〔2018〕5号 | 捕鱼大咖 医疗服务床位纳入养老机构床位认定办法(试行) |
13 | 秦政规〔2019〕1号 | 捕鱼大咖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定 |
14 | 秦政规〔2020〕3号 | 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附件3
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标题 | 责任单位 |
1 | 秦政规〔2018〕2号 | 捕鱼大咖 国有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 | 区国资办 |